现阶段甲亢的治疗方式为药物治疗,碘131治疗和手术治疗,它们的主要目的都是降低已升高的甲状腺激素水平,三种疗法均有效,但各有优缺点。
急性期治疗
甲亢从病情发展来看不存在“急性期”。临床一般把甲状腺危象作为甲亢的急重症,需要急诊就医、及时抢救,可理解为急性期治疗。甲状腺危象多见于甲亢未治疗或治疗不充分的患者,一旦发生需及时抢救。首先,迅速纠正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紊乱,保持生命体征轻。同时通过药物(丙硫氧嘧啶、碘剂、普萘洛尔、糖皮质激素等)抑制甲状腺激素的合成及释放和对抗应激状态,必要时通过透析降低血中甲状腺激素水平。对于存在的合并症和并发症的患者,应给予对症治疗,包括供氧、防治感染等。高热者应给予物理降温,避免使用乙酰水杨酸类药物(如阿司匹林),因乙酰水杨酸类药物可以使血中游离甲状腺激素水平升高。
一般治疗
甲亢的一般治疗包括注意休息、规律锻炼、戒烟限酒、补充足够的卡路里和营养、控制饮食中的含碘量。同时应注意避免应用含碘药物(如胺碘酮)和含碘造影剂,减少海带等高碘食物的摄取。
药物治疗
由于个体差异大,用药不存在绝对的最好、最快、最有效,除常用非处方药外,应在医生指导下充分结合个人情况选择最合适的药物。抗甲状腺药物(ATD)ATD主要通过抑制甲状腺激素的合成治疗甲亢。单纯抗甲状腺药物治疗的治愈率仅40%,复发率高达50%~60%。目前常用的药物有甲酰胺咪唑(MMI)和丙硫氧噻吩(PTU)。ATD适用于病情轻、甲状腺轻中度肿大的患者,或因妊娠、年老体弱、以及合并其他疾病不能耐受手术者。此外,还可用于手术和放射性碘治疗前的准备阶段,手术后复发但不宜接受放射性碘治疗者,或者中至重度活动性Graves眼病的患者等。抗甲状腺药物治疗之前,建议化验血常规以及肝功能,并需要检测结果基本正常才可使用。使用此类药物时需注意过敏反应和毒性反应,如中性粒细胞减少、皮疹、中毒性肝病和血管炎等。
其他药物
β受体阻滞剂可作为抗甲状腺药物初始治疗期间的辅助治疗,可较快控制甲亢的临床症状,对甲状腺激素水平影响很小,常用药物为普萘洛尔。哮喘、慢阻肺和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禁用,妊娠伴甲亢患者慎用。碘剂用于术前准备、甲状腺危象和严重的甲状腺毒症心脏病,可以减少甲状腺充血、抑制甲状腺激素的合成和释放,通常与抗甲状腺药物同时给予,属于暂时性给药。
手术治疗
甲亢的手术治疗的优点是手术治愈率高、死亡率低、复发率低,缺点是可能会有术后并发症的风险。
适应证与禁忌证:手术治疗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中、重度甲亢,长期服药无效,停药后复发,或不愿长期服药的患者;甲状腺巨大或伴结节,有压迫症状者;胸骨后甲状腺肿伴甲亢者;结节性甲状腺肿伴甲亢者;疑有恶变的甲亢患者。同时需要关注甲亢手术的禁忌证:合并其他严重系统疾病者;全身状况差不能耐受手术者;妊娠早期和晚期患者。
术后护理:甲状腺切除术后患者需按医生医嘱用药。此外,患者应半卧位(上半身抬高约30度),便于呼吸和手术切口淤血引流。此外,家属应帮助和鼓励患者积极咳痰,保持呼吸道通畅。手术并发症患者手术治疗后可能会发生创口出血、呼吸道感染、喉返或喉上神经损伤、甲状旁腺功能减退导致的低钙血症、以及全麻导致的并发症。由于部分或全部甲状腺被切除,患者术后可能需要服用左甲状腺素来维持机体正常甲状腺激素水平,并按照医生指导定期复查甲状腺功能。
中医治疗
中医认为,甲亢初期为肝气郁滞、肝郁化火,治疗多以清肝泄肝为主。中后期则多为肝火炽盛、痰凝血阻,甚至气阴两虚,治疗多以泻火益气养阴为主,同时注意化痰活血。
其他治疗
放射性碘治疗患者通过口服放射性碘剂并利用其射线破坏甲状腺组织,减少甲状腺激素的释放。该治疗方式的治愈率较高,复发率相对较低。适应证与禁忌证放射性碘治疗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甲状腺肿大中度以上;对抗甲状腺药物过敏;抗甲状腺药物或手术治疗后复发;甲亢合并心、肝、肾等脏器功能损害;拒绝手术治疗或有手术禁忌证等患者。中重度活动性突眼尽量避免放射性碘治疗,妊娠和哺乳期禁止放射性碘治疗。注意事项该治疗方式后可出现甲状腺功能减低,这被认为是甲亢治愈的标志之一。放射性碘治疗后应定期监测甲状腺功能,尽早发现甲减,给予激素替代治疗。治疗后有的患者可能出现放射性甲状腺炎、甲状腺危象或者甲亢病情短期内加重,需遵医嘱观察、复诊和治疗。患者接受放射性碘治疗前1~2周应低碘饮食,避免使用含碘的造影剂和药物。Graves眼病的治疗一般情况下,睡觉时枕头垫高,平时戒烟、限制钠盐可缓解病情。白天佩戴有色眼镜保护眼睛,使用人工泪液,夜间可使用1%的甲基纤维素眼药水。睡眠时眼睑不能闭合者可使用盐水纱布敷眼或佩戴眼罩保护角膜。对于中重度活动性Graves眼病患者,应接受糖皮质激素治疗。若不能耐受糖皮质激素或糖皮质激素治疗无效,或患者有角膜感染或溃疡、压迫导致的视网膜或视神经病变可能导致失明时,需接受眼眶减压手术。妊娠期甲亢的治疗怀孕时机一般来说,甲亢未控制的患者,不建议怀孕。正在接受抗甲状腺药物治疗的患者,甲状腺功能恢复正常后,向医生咨询是否可以怀孕。孕期药物治疗因抗甲状腺药物可导致胎儿畸形和抑制胎儿甲状腺功能,故如果可能,怀孕期间特别是妊娠前12周,尽量不要服用抗甲状腺药物,若确实需要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应根据母亲血清游离甲状腺素(FT4)含量调整药物剂量,妊娠前12周优先选择丙硫氧嘧啶进行治疗。哺乳期药物治疗哺乳期妇女如需要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应权衡用药利弊,尽量使用较小剂量的抗甲状腺药物。母亲应于哺乳后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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