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胎儿脑积水注意事项相关的文章有0篇:
当女性在怀孕的时候,家人们都会非常关心爱护她们,会让孕妇吃很多有营养的东西,这主要是想让妈妈身体健康,让胎儿发育好。但是,生活中总会有一些不尽人意的事情发生,孕期也可能出现一些问题,比如胎儿脑积水。
现在社会中,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全部,那么孩子的健康也随之成为了一个家庭甚至是整个社会的关注重点。但是很多情况下,尽管我们已经很注意,疾病还是无法避免的,遇到问题我们需要对疾病带来的后遗症有一些清晰的理解, 脑积水后遗症,曾被认为是无药可救的不治之症。药物和手术是治标不治本的。随着医学的发展,并经大量研究证明,现在脑积水后遗症已不再是不治之症,但关键是一个"早"字。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脑积水会造成什么样的后遗症?
怀胎十月,很多准妈妈们的心情都是各种各样。平时孕妇一定要注意按时进行产检,随时了解腹中胎儿的生长情况。以免孩子患上胎儿脑积水都不能及时的发现。对于胎儿脑积水大家要注意了解预防知识。下面大家一起看看,胎儿脑积水如何预防?
国庆8天假即将结束了,好多人大呼怎么假期过得这么快,还没好好休息就结束了。有人抱怨睡了好几天怎么越睡越累?其实,有很多行为表面上看似是在休息、放松,实质上却会消耗精力、损伤身体和败坏情绪,为我们的身心健康带来长久的伤害。这几种行为,你假期都犯了没?
据媒体报道,中秋国庆假期进入第6天,多地陆续迎来返程高峰。实拍全国各地高速路况,红色车灯连成线,车队“龟速”行驶堵成长龙。有网友晒出高速路况画面表示“特意提前三天回去,没想到又堵路上了。”、“带回的特产都要在路上吃完了”。
中央气象台10月6日6时,继续发布台风黄色预警。受“小犬”影响,10月5日至6日东海大部及钓鱼岛附近海域、巴士海峡西北部、台湾海峡、南海东北部以及浙江沿海、福建沿海、广东东部沿海、台湾岛北部沿海将有6-8级、阵风9-10级的大风,其中巴士海峡西北部、台湾海峡、南海东北部等地部分海域将有9-10级、阵风11-13级的大风,“小犬”中心经过的附近海面风力有11-13级,阵风14-15级;台湾岛南部、福建东南部、广东东北部等地将有大雨或暴雨(50-75毫米)。
前置胎盘,即使孕妇骨盆正常,也可发生这类现象。胎儿脑积水或羊水过多等,也可引起。但亦有部分初产妇不存在以上原因,仍出现胎头不入骨盆的现象。
弓形虫:人畜共患病,经常接触猫、狗等宠物者容易感染。孕早期感染者可引起胎儿脑积水、小头、失明等畸形,建议终止妊娠;孕晚期感染一般不引起胎儿发育异常,只是新生儿期易出现严重感染,引起神经系统发育异常,应注意脑损伤早期检查。
胎儿脑积水属于多基因遗传病,主要由于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病毒感染、药物作用)的影响,胎儿脑积水应早期诊断,早期处理,否则多会导致孕妇难产。
在怀孕早期急性感染弓形虫会导致胎儿脑积水、小头畸形、脑钙化、流产、死胎等,新生儿可有抽搐、脑瘫、试听障碍、智力障碍等,其死亡率达72%。
1、含有弓形虫的食物。在怀孕早期急性感染弓形虫会导致胎儿脑积水、脑钙化、小头畸形、流产、死胎等,新生儿可有抽搐、脑瘫、试听障碍、智力障碍等,其死亡率达72%。
在怀孕早期急性感染弓形虫会导致胎儿脑积水、小头畸形、脑钙化、流产、死胎等,新生儿可有抽搐、脑瘫、试听障碍、智力障碍等,其死亡率达72%。
请问这是什么原因引起的?有什么办法避免吗?怀孕前需要做哪些检查呢? 主要有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的影响,胎儿脑积水应早期诊断,早期处理,否则多会导致难产。
脑积水是由于颅脑疾患使得脑脊液分泌过多或(和)循环、吸收障碍而致颅内脑脊液量增加,脑室系统扩大或(和)蛛网膜下腔扩大的一种病症。
胎儿脑积水可由多种原因引起,它不是一种病,是一种病理结果。典型症状为头痛、呕吐、视力模糊,视神经乳头水肿,偶伴复视,眩晕及癫痫发作。
根据病史、临床表现,结合上述辅助检查可诊断脑积水。脑积水需与先天性头大、伤楼病、婴儿硬膜下血肿或积液等相鉴别。脑积水怎么治疗?
脑积水(hydrocephalus)是指由于脑脊液(CSF)的产生和吸收平衡障碍引起的脑室系统的扩张。通常是由于CSF的吸收障碍引起,罕见情况下可由CSF的分泌过多造成。脑积水常发生在两岁以内的婴幼儿,此时由于颅缝尚未闭合,故头颅呈进行性异常增大,伴有特殊的临床表现,又称婴儿脑积水。
胎儿脑积水是一种由脑脊液过多积聚于脑室系统导致的神经管畸形,会导致新生儿脑损伤、头部异常大,可能致死。目前的治疗手段主要是通过手术植入分流装置,帮助积水排出,但长期效果不理想。
脑积水是指由于脑脊液(CSF)的产生和吸收平衡障碍引起的脑室系统的扩张。通常是由于CSF的吸收障碍引起,罕见情况下可由CSF的分泌过多造成。脑积水常发生在两岁以内的婴幼儿,此时由于颅缝尚未闭合,故头颅呈进行性异常增大,伴有特殊的临床表现,又称婴儿脑积水。本节着重介绍此类脑积水。此外,脑积水也可发生于年龄较大的儿童或成人,由于此时颅缝已经闭合,故无明显的头颅增大,而表现为慢性颅内压增高。
用药不当,祸及后代历史上最著名的药物致畸作用的例子是20世纪60年代初的反应停事件。当时发现药物反应停对妊娠呕吐有非常好的治疗作用,可有效改善孕妇的妊娠反应。然而,不久之后,产科医生发现新生儿四肢短小畸形——即所谓“海豹样儿”的发生率大大增加了。经过调查,这些畸形儿的母亲均在妊娠早期使用过反应停,从而证实反应停对胎儿有明显的致畸作用。另一个例子是在孕期服用过氟哌酸者,其小孩发育明显受阻,表现为个子矮小。现已查明氟哌酸对婴幼儿和儿童的骨骺有促进过早骨化的副作用,从而影响其身高。一般来说,受精后至第18天,即停经33天内,几乎未见药物有致畸作用;在受精后3周至3个月,即停经33天至13周左右,为胎儿致畸敏感期,最易发生先天畸形。妊娠3~5周,致畸药物可致中枢神经系统、心脏、肠、骨骼肌、肌肉等器官或系统畸形;妊娠34~39天,可致无肢胎儿;在43~47天,可致胎儿发育不全及肛门直肠狭窄。妊娠3个月至足月,为胎儿发育的最后阶段,此时可致中枢神经系统或生殖系统畸形。在胚胎期具致畸作用的药物还有酒精、己烯雌酚、放射性碘、氯霉素等。不同的药有不同的危害抗生素类药妊娠14周后应用氨基糖甙类可致胎儿永久性耳聋及肾脏毒性;四环素在妊娠35周后应用可致胎儿畸形或先天白内障、坏死性胰腺炎、婴儿牙釉质发育不全等;长期应用红霉素可致胎儿发生阻塞性黄疸;氯霉素可致灰婴综合征等。激素类药 14周内应用己烯雌酚可致胎儿脑积水等畸形;雄激素可致女婴男性化;孕激素在14周内应用可致女婴迟发肿瘤;妊娠早期应用口服避孕药可致先天性心脏病等。维生素类药 妊娠14周内大量应用维生素A可致胎儿低体重、畸形、流产、骨骼异常;分娩时应用大量维生素K可致婴儿出现溶血、高胆红素血症、核黄疸;长期过量应用维生素D可致胎儿高钙血症、智力低下、无脑儿等。用药原则,能不用则不用首先,孕妇不可随意用药,可用可不用的药物,一律不用;其次,用药前应从母子双方权衡利弊,不能因为药物有不良反应而放弃治疗,使病情恶化,殃及母子。在孕期患有结核、贫血、糖尿病、心血管等疾病时,合理治疗不仅对胎儿无害,而且能防止胎儿受母体疾病的影响。一般来说,为防止诱发畸胎,在妊娠头3个月应尽量避免服用药物,尤其是已确定或怀疑有致畸作用的药物。如果使用过某些可能致畸的药物,特别是在孕早期用过此类药物者,建议终止妊娠为好;在必须用药时应尽量选用对孕妇及胎儿无害或毒性小的药物,并采用适当的剂量、用药途径及时间,较好能检测血药浓度;当孕妇不得已必须使用对胎儿有毒性的药物时,应密切观察,必要时使用对抗药物。 孕期是关乎母子两代人健康的特殊时期,孕期用药必须在医生(较好是产科医生)的指导下使用,避免造成对胎儿的危害。(以上内容仅授权家庭医生在线使用,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家庭医生在线订阅号
互联网医院服务号
医院入驻合作伙伴:
北京四合兄弟互联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