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眼压症和青光眼在眼压水平、视神经损伤、视野改变、症状表现、治疗方法等方面存在差异。
1. 眼压水平:高眼压症患者眼压高于正常范围,但通常在 21 - 30mmHg 之间,且长期随访未发现视神经和视野损害。青光眼患者眼压升高,且对视神经造成了进行性损害。
2. 视神经损伤:高眼压症患者视神经形态和功能基本正常。青光眼患者则会出现视神经纤维层变薄、视神经萎缩等损伤。
3. 视野改变:高眼压症患者视野检查一般正常。青光眼患者会出现特征性的视野缺损,如旁中心暗点、鼻侧阶梯等。
4. 症状表现:高眼压症通常无明显症状。青光眼患者可能有眼胀、头痛、视力下降、虹视等症状。
5. 治疗方法:高眼压症一般先密切观察,定期复查,暂不治疗。青光眼则需根据病情采取药物(如噻吗洛尔滴眼液、布林佐胺滴眼液、拉坦前列素滴眼液)、激光或手术(小梁切除术、青光眼引流阀植入术等)治疗,以降低眼压,保护视神经。
总之,高眼压症和青光眼虽然都涉及眼压问题,但在多个方面存在差异。对于高眼压症患者,需要定期随访监测,以便及时发现可能向青光眼的转变。而青光眼患者则应积极治疗,延缓病情进展,保护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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