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药外渗的处理需遵循及时发现、停止输注、评估损伤、对症处理、密切观察等原则,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局部封闭、冷敷或热敷、药物治疗、手术干预等。
1. 及时发现:在化疗输注过程中,密切观察输注部位,一旦发现肿胀、疼痛、皮肤颜色改变等外渗迹象,立即停止输注。
2. 停止输注:迅速拔出针头,避免化疗药物继续渗出。
3. 评估损伤:对渗出部位的症状、范围、深度等进行评估,判断损伤程度。
4. 对症处理:
局部封闭:使用生理盐水、利多卡因、地塞米松等药物进行局部封闭,以减轻疼痛和炎症反应。
冷敷或热敷:对于不同的化疗药物,选择冷敷或热敷。如长春新碱、长春碱等宜冷敷,蒽环类药物外渗 24 小时内宜冷敷,24 小时后热敷。
药物治疗:外用涂抹多磺酸粘多糖乳膏、肝素钠乳膏等,促进局部血液循环和组织修复。
手术干预:如果外渗严重,出现组织坏死等情况,可能需要手术清创或皮瓣移植。
5. 密切观察:在处理后,密切观察患者的症状变化,如疼痛是否缓解、肿胀是否消退等。
总之,化疗药外渗处理要迅速、准确、全面,以减少对患者的伤害。同时,医护人员在化疗操作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预防外渗的发生。患者在化疗期间也要注意自我观察,如有异常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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