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产前检查时间表对于保障母婴健康至关重要,包括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的多次检查,涵盖了超声检查、唐筛、糖耐量试验、胎心监护等项目。
1. 孕早期(1-12 周):一般在孕 6-8 周进行第一次超声检查,确认孕囊位置、胎芽和胎心搏动;孕 11-13 周+6 天进行 NT 检查(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检查)和早期唐筛。
2. 孕中期(13-27 周):孕 15-20 周进行中期唐筛;孕 20-24 周进行大排畸超声检查;孕 24-28 周进行糖耐量试验,筛查妊娠期糖尿病。
3. 孕晚期(28 周及以后):孕 28-32 周进行小排畸超声检查;孕 34 周开始每周进行一次胎心监护;孕 36 周后每周进行一次产前检查,包括超声检查、胎儿监护、骨盆测量等,评估分娩方式。
4. 特殊检查:如果孕妇存在高危因素,如高龄、既往有不良孕产史、妊娠期并发症等,可能需要增加检查次数和项目,如无创 DNA 检测、羊水穿刺等。
5. 常规检查:每次产前检查都包括测量体重、血压、宫高、腹围,了解孕妇的身体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
总之,孕期产前检查时间表是根据孕妇和胎儿的不同阶段的特点制定的,孕妇应按照医生的建议按时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保障母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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