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药理学中,药物的不良反应主要是指人们由于使用某种药物从而导致的躯体及心理所产生的副反应、毒性反应、变态反应等非治疗所需的反应。在人们对药物进行使用的过程中,药物的不良反应往往包括了用药所致的不愉快的心理及躯体反应。
需要知道的是,药物不良反应既可以是那些预期的毒副反应,也可以是那些无法预期的过敏性或特异性的反应。目前在临床上,并不存在有统一的标准来描述或测定药物不良反应的严重性。但是需要知道的是,大多数药物进行口服后可致胃肠道的功能失调,食欲不振、恶心、腹胀、便秘或腹泻等反应在所有的不良反应中占有很大的比例。
目前在临床上,医生通常把那些胃肠功能失调、头痛、疲倦、不明原因的肌肉痛、不适感以及睡眠的改变认为是较轻的反应而往往不引起相应的重视,但是殊不知,这些反应其实才是真正值得人们所注意的。
而临床上所认为的药物不良反应的中度反应则包括了焦虑、不安、烦躁,此外还有皮疹、视觉障碍、肌肉震颤、排尿困难等改变。一般来讲,那些轻、中度的不良反应如无其他合适替代药物可暂时不特别处理,但医生应重新考虑用药剂量以及给药次数,此外,考虑一下能否能够采用其他药物对症状进行缓解等。
但是如果出现药物所致的严重的不良反应,甚至危及到患者的生命。那么此时,医生必须立即对其停止用药并进行治疗,如果是存在必须继续用药的情况,那么医生在用药时要注意用不同的方法防治严重的不良反应。由于每种药物都有存在出现不良反应的可能,因此医生在开写处方时必须要权衡其利弊。只有使用该药物的利大于弊时,药物才具备有应用的价值。
总的来说,在临床上,医生进行用药时除了要考虑治疗疾病,还要考虑对病人生活质量的影响,要将二者进行综合考虑才能较大限度的保障患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