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癌物正确地说只是致癌的外部因素。而这些外因大致可分为化学致癌物、物理致癌物、生物致癌物和食物致癌物。
致癌物来源于自然和人为环境、在一定条件下能诱发人类和动物癌症的物质。化学致癌物包括天然的和人工合成的物理致癌物或致癌方式有慢性机械刺激、电磁场、X线、放射线、放射性物质等,都和癌症的发生有一定的关系。生物致癌物包括病毒、细菌、寄生虫等。能在人类或哺乳动物的机体诱发癌症的物质。确定一种物质是否具有致癌作用,主要通过动物实验和人群流行病学调查。致癌物根据性质可分为化学性致癌物物理性致癌物和生物性致癌物。
化学致癌物按照作用机理可分为能引起正常细胞发生癌变的引发剂(或称始发剂)和可使已经癌变细胞不断增殖而形成可见瘤块的促长剂。有些化学物质同时具有引发作用和促长作用,称为完全致癌物,致癌作用较强的化学物质大多是完全致癌物。有些化学物质既非引发剂,也非促长剂,本身并不致癌,但能增强引发剂和促长剂的作用,即能加速致癌作用的过程,此种物质称为助致癌物。有些化学致癌物直接有致癌作用,在机体内不经过生物转化即可致癌,称为直接致癌物。有些化学致癌物本身并不直接致癌,在体内经过生物转化,所形成的衍生物具有致癌作用的,称为间接致癌物,其转化过程称为致癌物的代谢活化。已知化学致癌物大多是间接致癌物。直接致癌物和间接致癌物形成的具有致癌作用的衍生物统称为终致癌物。必须经过代谢活化才具有致癌作用的间接致癌物则称为前致癌物。前致癌物代谢活化所形成的一系列中间代谢物中,有的已具有一定的致癌作用,但还不是终致癌物,此种物质则称为近致癌物或半致癌物。
致癌物按照对人类和哺乳动物致癌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确证致癌物、怀疑致癌物和潜在致癌物。确证致癌物通过动物实验和人群流行病学调查都已确认具有致癌作用。怀疑致癌物在动物,而且在多种动物,特别是在与人类血缘较近的灵长类动物机体上呈现致癌作用,但在人类仅有个别致癌临床报告,在人群流行病学调查中尚未能证实。潜在致癌物对动物致癌,但无任何资料表明对人类具致癌作用,只是对人类有致癌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