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色剂又称发色剂,是能与肉及肉制品中呈色物质作用,使之在食品加工和保藏等过程中不致分解、破坏,呈现良好色泽的物质。允许使用的主要是亚硝酸钠和硝酸钠。亚硝酸盐所产生的一氧化氮与肉类中的肌红蛋白和血红蛋 白结合,可生成一种具有鲜红色的亚硝基肌红蛋白和亚硝基血红蛋白而护色。硝酸盐则需在食品加工中被细菌还原成亚硝酸盐后再起作用。亚硝酸盐具有一定毒性,尤其可与胺类物质生成强致癌物亚硝酸,但由于它除可护色外,尚可防腐,尤其是防止肉毒梭状芽孢杆菌中毒,以及增强肉制品风味的作用。
护色剂有护色作用是因为色素类物质都是由于含有生色团和助色团才能呈现各自的特征颜色。而这些基团易被氧化、还原、络合作用;使基团的结构、性质发生变化,导致电子跃迁时所需的能量变化,吸收光的波长也改变,使颜色发生变化或褪色。知道了使颜色发生变化作用的因素和机理,则我们就针对各种色素,对这些因素的敏感程度,有目的的选用护色剂来保护食品的色泽。例如我们利用氯化亚锡与氢氧化钠与酸(如柠檬酸)反应所得的柠檬酸亚锡二钠盐具有一定的还原性能,如我们把它用于罐头食品中,能逐渐与罐中的残留氧发生作用,亚锡离子氧化成四价锡离子,而表现出良好的抗氧化性能,从而达到对食品色素的保护作用,广泛用于蘑菇、苹果、柠檬、板栗、银杏、青梅、百合、柑橘、芦笋、青豆、荔枝、椰汁等罐头食品中。
一般只有一种或两种功能特性有利于保护色素,如三聚磷酸钠对金属离子有一定的络合作用,可以抑制金属离子与色素发生作用。但却不能抑制色素受热、光、碱、氧化和还原作用。所以这就要求我们选择多种护色剂共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