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苍白螺旋体,TP)引起的一种慢性系统性传染病,主要通过性接触、母婴传播和血液传播,危害极大,可侵犯全身各器官,造成多器官损害。潜伏梅毒(latent syphilis)又称隐性梅毒,是指有梅毒感染史,无临床症状或临床症状已消失,除梅毒血清学阳性外无任何阳性体征,并且脑脊液检查正常者。其发生与患者自身免疫力强或治疗暂时抑制TP有关。潜伏梅毒具有传染性,可通过输血传染他人,孕妇患者也可感染子宫内胎儿。故潜伏梅毒患者一经确诊,需积极配合治疗,避免疾病传播,同时防止病情进展加重,引发不良后果。
基本病因
潜伏梅毒的发生主要与机体免疫力较强或治疗不当有关。另外,激素治疗、失血、内分泌紊乱等改变机体免疫状况时也可能会导致潜伏梅毒。
1、免疫力强
梅毒螺旋体侵入人体之际,若患者自身免疫力较强,可使螺旋体增殖受到抑制或大部分被消灭,则机体症状不明显或引起的症状和体征在一定时期内消失,造成潜伏梅毒状态。但当机体免疫力降低,则潜伏的螺旋体又会大量增殖,导致梅毒复发。
2、治疗不当
选择的抗生素不合适,或者药剂量不足、用药周期短、用药途径或方法不当等,均可能导致治疗不彻底,使机体大部分螺旋体被杀灭,但仍有少部分继续存在,潜伏于体内。
3、其他
(1)患者因其他疾病进行激素治疗后,可对螺旋体繁殖起到暂时抑制作用,故不出现梅毒早期症状,引起潜伏梅毒。
(2)高热、内分泌紊乱、糖尿病、恶性肿瘤、妊娠、分娩、严重创伤等均可改变机体的免疫状况,导致潜伏梅毒的发生。
典型症状
潜伏梅毒通常无明显临床表现,一些患者甚至可能终生不会出现明显临床症状,但部分早期潜伏梅毒患者可一次或多次发生一期或二期梅毒临床表现,一部分患者如不及时治疗,还可随着病情的发展出现晚期梅毒症状。
1、一期梅毒
主要表现为硬下疳和硬化性淋巴结节炎,无全身症状。
2、二期梅毒
主要表现为各种皮肤黏膜损害,如梅毒疹、扁平湿疣、梅毒性白斑、脱发以及口腔黏膜损害等。
3、三期梅毒(晚期梅毒)
除结节性梅毒疹、树胶肿等皮肤损害,还可侵犯骨、眼、心血管、神经等多种组织器官,严重时还可危及生命。
并发症
一般无明显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