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征也被称为症候群,它指的是在种种病理过程中,当出现一个症候时,与此同时一般还会伴有另外几个症候。由于这一群症候往往是很定型的,因而人们习惯将其统一起来再进行观察,因而称为综合征。、
一般来说,综合征这个名词往往具有两项内涵:,要注意“综合征”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疾病,而是一组“症候”。就比如非典流行时的“呼吸窘迫综合征”,就是由于多种疾病同时恶化都可能发生的危重病情。第二,要知道每个“综合征”一般来说都会有几项基本的特征。举个例子,由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的命名我们就可以知道罹患AIDS(艾滋)的全体病人一般来说会符合以下两个基本条件:“获得性”而不是遗传性和“免疫缺陷”,因而个体病人可以表现为恶性肿瘤、肺炎、霉菌感染等多种多样的具体疾病。
此外,应当注意到一个综合征的各种症状往往可以看作是由一个基本原因所引起的。综合征代表的是一些相互关联的器官由于病变或功能紊乱而同时出现一群症状,往往不是一种独立的疾病,常可出现于几种疾病或由于几种不同原因所引起的疾病。
需要注意的是,在医学上,当症和征并列时,应当注意到,“症”是指“症状”,如头痛、视物模糊、呕吐等,是病人能够感知到的不适,而“征”则是“体征”,主要特指医生对病人进行检查中发现的异常变化,如眼底出血、心脏杂音、病理反射等。由此看来, “综合征”的“征”除了有“现象、迹象”的意思外,还有“特征”的意思,换句话说,只有同时具备了“一群”或“一系列”的“特征性表现”,我们才能把不同的“症候群”区分开来。
总的来说,综合征指的是动植物疾病、人体功能失调、病态呈病灶或损伤的一组典型征候或症状,我们应当将其与单个症状区分开来,最终才能使其得以解决。